
2025贵州盘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大山分院招聘乡村医生简章
应用介绍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县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府办发〔2016〕11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招聘简章。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条件公开、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3.热爱卫生事业,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辖区内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证可放宽至45周岁)。
3.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等相关资格的一并提交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3人的采取笔试+面试+加分项,报名人数小于4人的采取面试+加分项择优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后续通知。
2.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加分项(本村户口或本村常住人口+5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5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将定期在盘州市大山镇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将拟聘用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盘州市大山镇卫生院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与大山镇卫生院签订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公示、政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盘州本市户籍优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1.每月固定收入1017元(财政定额补助500元+国家基药补助417元+考核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