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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报考资格

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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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各市要为考点足量配置手机专用容器(信封、挂毯等)、手柄金属探测器等考务用品。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计算机】即可直达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时间、证书下载入口(持续更新)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报名费每人10元,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

  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4月3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9日17时进行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上半年最晚于4月3日17时、下半年最晚于8月29日17

  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6日9时30分-4月1日17时,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1日9时30分-27日17时。

  2025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26日9时30分-4月1日17时,下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1日9时30分-27日17时。

  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4日至27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8日至11日

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报考资格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通,有关安排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通,有关安排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通,有关安排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通,有关安排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5年8月16日开通,有关安排如下:

  【导语】: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进行重点提醒,请其从身上或个人物品中取出手机并集中放置;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请此类应试人员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并加强考中监督。各市要为考点足量配置手机专用容器(信封、挂毯等)、手柄金属探测器等考务用品。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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