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安排!附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成绩查询
应用介绍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卫生类执业证书原件(内含个人信息、执业地点及机构、执业证书编号、注册有效期等,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从事护理相关工作的在岗在职证明(证明的落款日期须在报名时间当月内,实习、学习培训、试用期、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不属于有效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请考生牢记,无需重复预报名以免延缓审核进度。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注意:建议港澳和台湾同胞使用身份证进行预报名(按身份证录入个人信息),以便后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操作,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忘记准考证号、密码(已更换或无绑定手机号码,无法通过自考系统的【考生入口】通道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号或密码”功能找回),考生可使用“省统一平台认证登录”进行人脸识别功能重置密码并绑定手机,查询准考证号(操作可参考附件5)。通过“省统一平台认证登录”仍无法登录系统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协助办理。
(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40门开考课程的通知》,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和查看。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次考试只限报考一次,可根据当次考试需求选择一次报考多门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但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在
保存状态下考生可自行修改,一经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只要报考费网上缴纳成功,则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请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24〕17号)及《关于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40门开考课程的通知》(粤考办〔2025〕10号)等,了解相关安排,谨慎报考。特别要关注《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2〕2号)明确规定的停考专业截止办理毕业时间,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可能没有充足时间完成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设计)的风险。如考生未在截止办理毕业时间前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未达到毕业条件,将无法申办毕业。
考试过程中也不能作为草稿纸使用,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我市自考办咨询。
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件4),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
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并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号码发送信息提醒,相关考生需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收,相关文书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考生即可同步查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显示上传成功的日期为相关文书的送达日期)。
(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5年11月中下旬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我院将从9月2日16:00起发布2025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中招中考”—“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在查询界面输入报考时所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2.微信“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别,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9月5日17:00前向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附件1)。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问题。
请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汇总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名单(附件2)及数据(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9月9日17:00前报送到我院考试招生二处。
考生可于9月16日12:00起通过微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或百度App“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在其主页面选择“证书打印”,自行下载并打印合格证书。各学校要提醒考生在指定时间打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并妥善保存,我院不统一打印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