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优秀技能人才实施方案
应用介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目标任务,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下设引才工作组办公室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组织的日常工作。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4.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6.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9.市外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提交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人邮箱:(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同时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进行签名确认,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合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合格分数线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意识形态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面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认定备案的“优秀技能人才”可依据《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一)设立工作室。引进“优秀技能人才”,正式聘用后,我院结合实际设立以人才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我院将协助“优秀技能人才”申请办理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省级财政对“优秀技能人才”工作室分别参照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我院优先支持申报设立省级大师工作室,获批后不重复享受补助。
(三)职称转评。引进到我院的“优秀技能人才”,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具有非教师系列相近专业职称可按规定申请转评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初定同等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本实施方案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