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出 *** 账号又恶意找回 当心被判刑
应用介绍
近日,由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恶意找回已出售 *** 账号的案件。
2022年12月26日,被告人李某某以770.8元的价格将名下一 *** 账号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该 *** 账号所登录的游戏角色、游戏App、邮箱账号等)出售给辽宁沈阳乐交游 *** 科技有限公司,后通过密码申诉的方式将出售的 *** 号盗回;2023年1月5日、1月6日,李某某以相同的方式将已出售给辽宁沈阳乐交游 *** 科技有限公司的 *** 账号盗回,两次获利共计1391.2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李某某赔偿被害人6000元并取得谅解。后经富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两年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刑罚,本次再犯其主观恶性较大,应当从严处罚。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较轻,自愿认罪认罚,超额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可酌情从宽处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随着 *** 游戏市场的快速发展, *** 游戏账号及其附加虚拟物品买卖等市场交易活动日渐活跃,游戏账号作为一种 *** 虚拟财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其正常的、真实的交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恶意“找回”已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赔偿,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游戏玩家,购买虚拟物品时,务必选择正规、可靠的交易平台和渠道。完成交易后,应及时更改账号、绑定信息,并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以便尽快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