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白皮书

中卫高中教辅要 “打分” 啦!符合条件的快来参评

中卫高中教辅要 “打分” 啦!符合条件的快来参评

  • 发布:
  • 人气: 1
  • 评论: 0

应用介绍

  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出版局、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2〕12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评议普通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等教辅材料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的管理和使用,现就开展中卫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评议教辅材料范围是中卫市使用的202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2017版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毕业年级一、二、三轮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学科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英语听力、图册9个学科11种教辅材料。

  1.送评单位应当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教辅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教辅材料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应学科教学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形象。

  1.送评教辅材料的编写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符合教材的总体构思,符合教辅材料编写的各项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3.地理、历史等学科教辅材料中附插的地图,涉及中国示意图、中国历史疆域图、世界各国历史地图和局部行政区域图等,应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取得相应审图号。

  1.送评的教辅材料须为正式出版物,要确保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正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辅材料的价格管理规定,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2.有便利的售后服务渠道,承诺根据中卫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需求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切实提高师生满意度。

  (一)教辅材料编写或出版单位按要求向中卫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议办”)提交申请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和送评教辅样书。

  (四)中卫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专家评议结果,将审议通过的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发布评议目录。

  1.送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发行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诚信承诺书。

  3.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含图册)类等教辅材料,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所有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PDF扫描件(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并密封后报送)。

  1.每套送评教辅材料提交样书(白皮书)5套,并填写《中卫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附件2)。

  2.送评教辅材料白皮书不得出现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信息,封面仅标明品种、学科、使用年级、印张数、开本(封面格式按附件5)。

  (一)报送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双休日除外)。

  (一)所有送评材料务必于2025年8月26日18:30前报送至中卫市教育局,送评材料由送评单位专人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二)一个学科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学科教辅材料不予评议。该学科教辅材料由中卫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另行指定。

  (五)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要求。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声明:“中卫天天网”微信公众号除原创内容外,其余来源于网络。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更正或删除。)

相关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