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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昌县总工会公开 *** 工会社会工作者1人公告

2025年新昌县总工会公开 *** 工会社会工作者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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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因工作需要,新昌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 *** 工会社会工作者。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总工发〔2025〕2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 *** 工会社会工作者1名。 *** 岗位、人数、具体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2025年新昌县总工会 *** 工会社会工作者情况一览表》。

  2.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4.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 *** 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7.现聘在绍兴市其他县(市、区)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曾参加过组织或活动的;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基层工作经历需上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 *** 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 *** 计划数或取消 *** 岗位。 *** 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9月29日17:00前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于10月13日上午8:3010月18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4年10月2025年9月),工会相关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9:0011:30.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 *** 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 ***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二代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导致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 *** 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按不去掉评委更高分及更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随机抽取评委,对同分数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 *** 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从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在“我爱新昌”、“新昌职工之家”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 *** 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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