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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 】编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 *** 5名工作人员(博士)公告(即日起报名)

【高校 *** 】编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 *** 5名工作人员(博士)公告(即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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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介绍

  “一校、两地(郑州市、开封市)、三校区(郑州校区、开封北院校区、开封南院校区)”的办学格局,主校区在郑州市中原区。学校是河南省省级骨干高职院校、省级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总占地面积58.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67万平方米,校内实践教学场所249个,各类图书资源总量达627.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设有10个二级学院,1个本科部(与郑州轻工业大学联办),5个教学部(中心),全日制在校生达2.4万余人。

  学校成立公开 *** 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 *** 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 *** 博士研究生5名。详见附件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 *** 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7.已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更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 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 *** 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高校招聘】编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博士)公告(即日起报名)

   *** 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址)网站发布。 *** 信息2025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数学+孙**)。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如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

  注意: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规范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 *** 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重要提示: *** 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本人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 *** 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可按报考同一 *** 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 *** 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公开 *** 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 *** 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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