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窗帘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应用介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并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项目情况及市场价,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总计按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贰拾伍元收取。中标人应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该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